協會基本職責是自律與服務。主要任務是督促會員自律,為會員提供服務,發揮橋梁紐帶作用,做好自律、維權、服務、交流等工作,促進保險中介市場健康發展。
一、行業自律職責
(一)督促會員依法合規經營,組織簽訂自律公約,約束不正當競爭行為,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;
(二)制定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,制定行業標準和業務規范,接受行業委托,對保險中介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、誠信管理、執業登記管理與分級管理等;
(三)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,探索建立信用評價機制,大力培育誠信文化,加強誠信檢查和監督;
(四)進行自律管理,對于違反協會章程、自律公約、損害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合法權益、參與不正當競爭的會員,按照章程或自律公約的有關規定,實施警告、業內通報、公開譴責等懲戒措施。
二、行業協調與服務職責
(一)協調會員之間、會員與保險機構之間及會員與社會單位之間的矛盾、爭議及共同利益等問題,爭取有利于保險中介業發展的社會環境和政策環境,維護河北保險中介業、會員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;
(二)為會員單位提供各類業務咨詢,接受會員單位的委托做好從業人員的后續教育工作;加強與保險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,發揮好上呈下達作用;
(三)積極開展調查研究,向行業和政府部門反映保險中介市場存在的問題,并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;
(四)組織會員開展業務和工作經驗交流,通過各類宣傳媒介,反映業內動態,建立信息分享機制;
(五)整合宣傳資源,提高社會公眾保險意識,強化市場主體法律意識,加強與媒體的溝通,正面引導輿論宣傳;
(六)接受行業及其他保險機構委托,為會員提供保險中介從業人員教育培訓、學習考察,提高保險中介行業整體素質;
(七)加強與國內外協會組織間交流和合作,借鑒先進做法,維護保險中介行業利益;
(八)引導會員單位發揮建設清廉金融文化的主體作用,把廉潔從業的理念融入公司治理各個方面、各個環節,實現清廉文化建設與業務發展相輔相成、有機統一;
(九)承辦相關部門委托辦理的事項。